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學生必須滿足研究院的學期評估要求。詳情可參閱「研究生總學則」(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13條「成績低劣及退學」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除非獲研究院院務會批准之特殊情況,研究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須至少 2.0 方可畢業。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至少一篇論文。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學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滿足候選人資格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除此之外,學生亦要完成以下單元,滿足畢業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及副修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及副修範圍導師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此中文版修讀計劃為英文版本譯本,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學生必須滿足研究院的學期評估要求。詳情可參閱「研究生總學則」(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13條「成績低劣及退學」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除非獲研究院院務會批准之特殊情況,研究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須至少 2.0 方可畢業。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至少一篇論文。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學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滿足候選人資格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除此之外,學生亦要完成以下單元,滿足畢業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及副修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及副修範圍導師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此中文版修讀計劃為英文版本譯本,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學生必須滿足研究院的學期評估要求。詳情可參閱「研究生總學則」(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13條「成績低劣及退學」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除非獲研究院院務會批准之特殊情況,研究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須至少 2.0 方可畢業。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至少一篇論文。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學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滿足候選人資格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除此之外,學生亦要完成以下單元,滿足畢業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及副修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及副修範圍導師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此中文版修讀計劃為英文版本譯本,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博士生畢業時須完成至少33學分(全日制博士生)/39學分(兼讀制博士生),包括:
學生必須滿足研究院的學期評估要求。詳情可參閱「研究生總學則」(General Regulations Governing Postgraduate Studies) 第13條「成績低劣及退學」 (Unsatisfactory Performance and Discontinuation of Studies)。
除非獲研究院院務會批准之特殊情況,研究生的累計平均積點須至少 2.0 方可畢業。
博士生須修讀中英文以外之第三語文一種,須有 12 學分或 156 小時的大學程度,並取得滿意成績。惟能以其他方式證明已具此程度者可獲豁免。
修讀課程期間,博士生須在本地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至少一篇論文。
博士生須在導師指導下撰寫論文一篇,於指定期限內提交,並通過口試答辯方能畢業。
學生必須於第一學年完成 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 滿足候選人資格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除此之外,學生亦要完成以下單元,滿足畢業要求中的相關部分:
(甲) 博士生在入學初期應從下列專研範圍選擇主修及副修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及副修範圍導師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乙) 專研範圍
(丙) 修讀性別研究/歷史課程的同學,可獲豁免兩科選修科目。
註:* 世界史範圍包括歐洲、美洲、日本、韓國、東南亞,以及亞太地區。
此中文版修讀計劃為英文版本譯本,中、英文兩個版本如有歧義,應以英文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