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清法制史研究的现状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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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滋贺秀三,1998(1986),〈中国法文化的考察:以诉讼的形态为素材〉,王亚新译,收入滋贺秀三等著《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北京:法律出版社,页1-18。
- 寺田浩明,1998(1990),〈日本的清代司法制度研究与对“法”的理解〉,收入王亚新译《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页112-138。
- 寺田浩明,1998,〈清代民事审判:性质及意义-日美两国学者之间的争论〉(王亚新译),《北大法律评论》,1,2:603-617
- 张伟仁,1987,〈传统观念与现行法制-「为什麽要学中国法制史?」一解-〉,《台大法学论丛》,17,1:1-64。
- 张伟仁,2006,〈中国传统的司法和法学〉,《法制史研究》9:201-222。
- 黄静嘉,2005,〈「淡新档案」研究成果之一范例– 戴著《清代台湾之乡治》初读、选录及书後〉,《法制史研究》,8:215-262。
- 林端,2003,〈固有法与继受法——戴炎辉法律史研究的社会学考察〉,《法制史研究》,4:16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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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惠馨,2010,〈清朝法制史研究的几点省思──从规范的角度出发〉,《法制史研究》17:。
- 王泰升,2010,〈来回穿梭法律与历史之间〉,《新史学》21,3:14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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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德茂(Thomas Buoye),2004,〈司法档案以及清代中国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研究〉(邱澎生译),《法制史研究》,4:217-243。
- 苏基朗,2006,〈现代法学诠释中的「中华法系」——以产权与合约为中心〉,《法学》,2006,12:62-68。
- 李贵连、王志强,2004,〈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反思与法律多元视角〉,收入黄源盛主编《法史学的传承.方法与趋向──戴炎辉先生九五冥诞纪念论文集》,台北:中国法制史学会,页357-371。
- 张小也,2004,〈史料‧方法‧理论:歴史人类学视角下的「锺九閙漕」〉,《河北学刊》,2004,6:16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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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陈俊,2009,〈中国法律的实践歴史研究〉,收入黄宗智、尤陈俊编《从诉讼档案出发: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页473-524。
- 杨一凡,2013,《重新认识中国法律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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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omas Duve, April 2016. “Global Legal History- A, Methodological Approach” Presented in the Conference “Organizing Justice: China and Europe from the 15th to the early 20th Century,” Max-Planck-Institute for European Legal History, 1-3 June 2016.
- Pierre Bourdieu, 1987. “The Force of Law: Toward a Sociology of the Juridical Field.” Translated by Richard Terdiman. The Hastings Law Journal 38.5: 814-853. 强世功译,〈法律的力量:迈向司法场域的社会学〉(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27697.shtml )
二,规范、命令与法律:立法与司法制度的演化
- 哈特(H. L. A. Hart),2010 (1997),《法律的概念(第二版)》(许家馨、李冠宜译,台北:商周出版公司;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第5章〈法律做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页104-128。
- 黄彰健,1977,〈明洪武永乐朝的榜文峻令〉,收入氏著《明清史研究丛稿》,页237-286。
- 范德(Edward Farmer),2010,〈《大明令》—明初社会立法的工具〉,《明史研究论丛》8: 36-46。
- 陈时龙,2010,〈明代诏令的类型及举例〉,《明史研究论丛》8: 130-151。
- 万明,2010,〈明代诏令文书研究—以洪武朝为中心的初步考察〉,《明史研究论丛》8:1-35。
- 万明,2011,〈从诏令看明帝国的特性—法制史视角的重新审视〉,收入陈支平、万明主编《明朝在中国史上的地位》,页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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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同祖,1980,〈清律的继承和变化〉,《历史研究》,1980,4(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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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安,2004,〈法典与法律之间──近代法学给中国法律史带来的影响〉,《法制史研究》5:229-254。
- 陈惠馨,2012,〈《大清律例》的「律」与「例」及清朝其他法规范〉,氏著《清代法制新探》,台北:五南图书公司,页。
- 谷井阳子,2003 (1995),〈清代则例省例考〉,收入杨一凡总主编,寺田浩明主编《中国法制史考证》丙编第四卷,页120-214。
- 王志强,2003(2001),〈清代的地方法规〉,收入氏著《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律》页19-49。
- 滋贺秀三,1984,《清代中国の法と裁判》(东京:创文社)第一章〈清朝时代の刑事裁判〉页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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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宇赫,2013,《明代大理寺研究》(北京:中华书局)第二章页18-109。
- 张伟仁,1983,〈清代司法程序概述(之二)——失盗案件的初步处理及疎防文武的参劾〉,收入张伟仁辑著《清代法制研究》,辑1册1,页297-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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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典蓉,2011,《清朝京控制度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章〈直达天听:京控制度的确立与运作〉页71-143。
三,案件中的法律推理与证据呈现
- 王泽鑑,1996,〈举重明轻、衡平原则与类推适用〉,收入氏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八册,台北:自印本,页1-98。
- 黄源盛,2009,〈唐律轻重相举条的法理及其运用〉,收入氏著《汉唐法制与儒家传统》(台北:作者自印本)页299-337。
- Derk Bodde and Clarence Morris, Law in Imperial China: Exemplified by 190 Ch’ing Dynasty Cas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朱勇译,《中华帝国的法律》,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页。
- 何勤华,2000,〈明清案例匯编及其时代特徵〉,《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0,3:107-115。
- 林端,2003,《韦伯论中国传统法律》,台北:三民出版公司,页。
- 陶安,2003,〈「比附」与「类推」:超越沈家本的时代约束〉,发表於「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
- 陶安,2008,〈试论「情」概念的法律涵义──以明清秋审制度为材料〉,收入柳立言主编《传统中国法律的理念与实践》(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页。
- 陈宇赫,2013,《明代大理寺研究》第4章,页152-263。
- 邱澎生,2001,〈真相大白?明清刑案中的法律推理〉,收入熊秉真编《让证据说话──中国篇》页135-198。
- 邱澎生,2011,〈由唐律「轻重相举」看十九世纪清代刑部说帖的「比附重轻」〉,《法制史研究》19:115-147。
- 王志强,2003,〈清代刑部的法律推理〉,收入氏著《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律》页68-97。
- 王志强,2003,〈清代成案的效力和其运用中的论证方式〉,收入氏著《法律多元视角下的清代国家法律》页98-123。
- 王志强,2008,〈试论清代中期的君权与司法–以律例和《刑案匯览》为中心〉,《法制史研究》13:107-142。
- 徐忠明,2006,〈依法判决?明清时期刑事诉讼的一个侧面〉,氏著《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页30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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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新宇,2011,〈比附与类推之辨——从「比引律条」出发〉,《政法论坛》,2011,2:。
- 陈新宇,2015,《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以比附问题为中心的展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4章,页47-125。
- 孙家红,2012,〈情罪允协──试论清代「刑案汇编」中的「子孙违犯教令」案件〉,《法制史研究》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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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典蓉,2009,〈被掩盖的声音——从一件疯病京控案探讨清代司法档案的制作〉,《北大法律评论》10,1:。
四,地方政府的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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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贤亮,2015,《明清江南的州县行政与地方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第8章〈府县秩序与行政〉、第9章〈命案尸场〉,页353-379、3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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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北:联经出版公司)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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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滋贺秀三,1998(1981),范愉译,〈清代诉讼制度之民事法源的概括性考察—情理法〉,收入王亚新等译《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页19-53。
- 滋贺秀三,1998(1984),〈清代诉讼制度之民事法源的考察—作为法源的习惯〉(王亚新译),收入王亚新等译《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页5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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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马克(Mark A. Allee),2003 (1994),王兴安译,《十九世纪的北部台湾:晚清中国的法律与地方社会》(台北:播种者出版公司)第7-9章〈呈状〉、〈搜索与逮捕:票〉、〈听审〉,页159-260。
- 吴佩林,2013,《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北京:中华书局)第5章〈民事案件受理的官方规制与司法实践〉、第7章〈衙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思路〉,页275-313、349-392。
- Philip Huang (黄宗智), 1994, “Codified Law and Magisterial Adjudication in the Qing.” In Kathryn Bernhardt and Philip C. C. Huang edited, Civil Law in Qing and Republican China, pp.142-86.
- 黄宗智,1998 (1996),《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第4章〈处理纠纷的正式系统:大清律例与州县审判〉、第5章〈介於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清代纠纷处理中的第三領域〉,页76-107、108-132。
- 寺田浩明,2012(1994),〈明清时期法秩序中”约”的性质〉(王亚新译),收入王亚新等译《权利与冤抑:寺田浩明中国法史论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页136-181。
- 寺田浩明,2012 (1997),〈权利与冤抑——清代听讼和民众的民事法秩序〉(王亚新译),收入王亚新等译《权利与冤抑:寺田浩明中国法史论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页20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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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治平,1996,《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页1-179。
- 邱澎生,2009,〈法学专家、苏州商人团体与清代中国的「习惯法」问题〉,《北大法律评论》10,1:68-88。
五, 法制史料的选读与运用
(一)官箴书:吕坤《实政录》;余治强《治谱》;黄六鸿《福惠全书》;《未信编》;袁守定《图民录》;刘衡《庸吏庸言》、《蜀僚问答》;穆翰《明刑管见录》(有道光25年自序)〈自序〉、〈审案总论〉、〈慎刑〉、〈讲求律例〉、〈自理词讼〉、〈查办讼棍〉
(二)幕学:万维翰《幕学举要》;王又槐《办案要略》。汪辉祖《学治臆说》、《佐治药言》。《招解说》;白如珍《刑名一得》〈自序〉、〈论批呈词〉、〈论详案(附叙供、作看)〉、〈论作禀〉、〈论驳案〉、〈论详报〉;王有孚《一得偶谈》。《钱谷指南》。
(三)讼师秘本:《折狱明珠》、《法林照天烛》、《法家须知》、《法家透胆寒》、觉非山人《珥笔肯綮》〈自序‧附录口诀〉、〈户:山田坟地〉
(四)刑案匯编:《驳案新编》;《邢部驳案汇钞》;《邢部各司判例》;《刑案匯览》;《说帖辑要》;《说帖类编》
(五)省例、成案:《治浙成规》;《晋政辑要》两种;《湖南省例成案》;《西江政要》;《福建省例》;《江苏省例》;江苏成案》;《皖政辑要》
(六)判牍:《按吴亲审檄稿》;《云间谳略》;《折狱新语》;颜俊彦《盟水斋存牍》(新校本)页396-397「债负、逋帐」等五案;《莆阳谳牍》;;《棘听草》;《未能信录》;《判语录存》;《天台治略》;《山右谳狱录》;《樊山政书》
(七)档案:刑科题本;淡新档案;巴县档案;宝坻档案;太湖厅档案;南部县档案
- 张伯元,2009,《律注文献丛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魏丕信(Pierre-Etienne Will),1999, 〈明清时期的官箴书与中国行政文化〉(李伯重译),《清史研究》,1999,1:3-20。
- 解扬,2011,《治政与事君:吕坤《实政录》及其经世思想研究》(北京:三联书店)第2章〈定分、求效之法:吕坤《实政录》的成书〉,页75-146。
- 张伟仁,〈良幕循吏汪辉祖:一个法制工作者典范〉,《国立台湾大学法学论丛》,19,1(1989):1-49。
- 高浣月,2000,《清代刑名幕友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邓云乡,2001,〈汪辉祖及其著述〉,收入氏著《水流云在丛稿》(北京:中华书局)页524-541。
- 夫马进,2003,〈讼师秘本《萧曹遗笔》的出现〉,译,收入《日本学者考证中国法制史重要成果选译‧明清卷》页461-490。
- 夫马进,2009,〈讼师秘本《珥笔肯綮》所见的讼师实像〉,收入邱澎生、陈熙远编《明清法律运作中的权力与文化》页9-33。
- 中村茂夫,1993,〈清代の刑案:《刑案匯览》を主として〉,收入滋贺秀三编《中国法制史:基本资料の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页715-737。
- 寺田浩明,1993,〈清代の省例〉,收入滋贺秀三编《中国法制史:基本资料の研究》页657-714。
- 滨岛敦俊,1993,〈明代の判牍〉,收入滋贺秀三编《中国法制史:基本资料の研究》页509-538。徐世虹、郑显文译,1999,收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页196-222。
- 森田成满,1993,〈清代の判语〉,收入滋贺秀三编《中囯法制史:基本资料の硏究》页739-757。
- 谭家齐,2011,〈待罪广李:颜俊彦生平及《盟水斋存牍》成书的纠谬与新证〉,《汉学研究》, 29,4:。
- 赖惠敏,1999,〈清代「内阁题本刑科婚姻命案类」〉,《近代中国妇女史研究》7:163-168。
- 刘铮云,2012,〈档案与制度研究:以清代州县缺分等级制度为例〉,收入刘铮云主编《明清档案文书》(台北:国立政治大学人文中心)页133-177。
- 林玉茹,2012,〈淡新档案与晚清北台湾的社会风俗〉,收入刘铮云主编《明清档案文书》页493-560。
- 邱澎生,2012,〈十八世纪巴县档案一件商业讼案中的证据与权力问题〉,收入刘铮云主编《明清档案文书》页421-491。
六,政治理想、法律观与法律群体的发展
- 福柯(Michael Foucault),2011(2004),莫伟民、赵伟译,《生命政治的诞生:法兰西学院演讲系列,1978-1979》(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1月10日〉、〈1979年1月17日〉、〈1979年1月24日〉、〈1979年4月4日〉、页1-62、258-279。
- 罗贝多‧温格(Roberto Mangabeira Unger),2000,王佳煌译,《现代社会的法律-社会理论的批判》(台北:商周出版公司)第章,页。
- 安守廉(William P. Alford),2004(1986),高鸿钧译,〈不可思议的西方?昂格尔运用与误用中国历史的涵义〉,收入高道蕴(Karen Turner)、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传统中国法律(增订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页3-51。
- Edward L. Farmer,(范德)1995. Zhu Yuanzhang and early Ming legislation: the reordering of Chinese society following the era of Mongol rule, Leiden; New York : E.J. Brill, pp.
- Yonglin Jiang, (姜永琳) 2010. The Mandate of Heaven and the Great Ming Code,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Introduction: religion and Chinese legal cosmology,” pp.
- 姜永琳,2002,〈论中华帝国法律的宗教特徵—以明初法律文化为例〉,收入《明清论丛》第三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页52-86。
- 卫周安(Joanna Waley-Cohen),2004(1993),张少瑜译,〈清代中期法侓文化中的政治和超自然现象〉,收入高道蕴(Karen Turner)、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传统中国法律(增订版)》页425-449。
- 王尔敏,1997,〈清廷《圣谕广训》之颁行及民间之宣讲拾遗〉,氏著《明清社会文化生态》(台北:台湾商务书局)页。王尔敏,2006,〈清廷《圣谕广训》之颁行及民间之宣讲拾遗〉,收入周振鹤撰集,顾美华点校,《圣谕广训: 集解与硏究》(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页633-649。
- 周振鹤,2006,〈圣谕、《圣谕广训》及其相关的文化现象〉,收入周振鹤撰集,顾美华点校《圣谕广训:集解与研究》页581-632。
- 朱鸿林,2005,〈丘濬《大学衍义补》及其在十六七世纪的影响〉,氏著《中国近代儒学实质的思辨与习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页162-184。
- 解扬,2011,〈期成实务的困难—吕坤《实政录》在地方上的施行问题〉《明史研究论丛》9: 214-238。
- 解扬,2011,《治政与事君:吕坤《实政录》及其经世思想研究》(北京:三联书店)第2章,页75-146。
- 苏亦工,2006,〈公正及公益的动力──从《未能信录》看儒家思想对清代地方官行使公共职能的影响〉,《法制史研究》10:83-116。也收入:苏亦工,2015,《天下归仁:儒家文化与法》(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2章〈公正及公益的动力——从《未能信录》看儒家思想对清代地方官行使公共职能的影响〉,页。
- 张小也,2007,《官、民与法:明清国家与基层社会》(北京:中华书局)〈儒者之刑名——清代的地方官员与自理词讼〉,页。
- 步德茂(Thomas Buoye),2006,〈死刑与儒家的公平正义——中国传统法律有关宽宥的限度〉,《清史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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