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 | 香港中文大学冯景禧楼1楼131室 |
| 历史文学士课程: | histug@cuhk.edu.hk |
| 比较及公众史学文学硕士课程: | macph@cuhk.edu.hk |
| 历史哲学硕士及博士课程: | hisdiv@cuhk.edu.hk |
| 综合查询: | history@cuhk.edu.hk |
针对明清中国经济与法律的长时段变化(约西元1368-1840年),既介绍既有研究成果并搭配重要的历史文献,也斟酌导入经济人类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研究取径,分别讨论「研究范式转移、财政结构与商贸体制、消费与权力、生计与产权、工作与规训、市场与组织、风险与计算、市场演化」等八项主题。在教学与讨论过程中,也磨练培养同学撰写读书摘要与集体讨论的能力。本课程的主要目标如下:让学生逐步熟悉明清经济与法律史研究的重要研究成果与争论,既藉以观察十四至十九世纪中国经济制度的变化轨迹,也能试著反思明清经济变化与近代资本主义发展间的异同。
第一讲 导論:认真对待明清经济史的范式转移(1月15、22日)
第二讲 何谓「数目字管理」?财政结构与商贸体制的变动(1月29、2月5日)
第三讲 舒适、品味和时尚:市场与权力复写下的消费(2月19、26日)
第四讲 生计与产权: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正义措辞(3月5、12日)
第五讲 工作时间和纪律规训:勞动工序中的性别与身份(3月19日)
第六讲 市场与组织:字号/账房/工厂的交易成本问题(3月26、4月2日)
第七讲 风险的估量及转换:家与国的利益计算术(4月9、16日)
第八讲 重探市场演化问题:明清经济与法律研究的可能启示(4月23日)
评量方式:
学期分数包括平时成绩(60%)与期末报告(40%)。平时成绩含读书摘要与随堂讨论两部份:读书摘要以每讲规定一篇指定读物与两篇自选读物为对象,同学须於教师演讲次周的讨论课上,缴交读书摘要并做集体讨论;评分标准将以同学摘要与讨论是否反映读书、思考成果为主。期末报告则文长约八千字,题目需与任课教师事先商定。
作业:
每周需於上课前缴交一篇约两千字的读书摘要,以各讲书目所列「指定读物」(至少一篇)与「自选读物」(至少两篇)为对象,每周写成一份读书摘要,并在课堂上报告及讨论。期末则需交一篇文长约八千字的研究讨论。无期中考。
核心教科书:
各讲讨论书文目录: (凡为黄标字体表示者,为「指定阅读」书文,隔周交一次;其馀未有黄标字体者,则为「自选阅读」书文,任选二篇做摘要,隔周交一次)
第一讲 导論:认真对待明清经济史的范式转移
第二讲 何谓「数目字管理」?财政结构与商贸体制的变动
第三讲 舒适、品味和时尚:市场与权力复写下的消费
第四讲 生计与产权:道德经济 vs. 市场经济的正义措辞
第五讲 工作时间和纪律规训:勞动工序中的性别与身份
第六讲 市场与组织:字号/账房/工厂的交易成本问题
第七讲 风险的估量及转换:家与国的利益计算术
第八讲 重探市场演化问题:明清经济与法律研究的可能启示
同学第二讲阅读材料
杨圣宇:
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董建中译)
岩井茂树,《中国近代财政史研究》(付勇译)
余俊锋:
何炳棣,《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王振忠,《徽商与明清两淮盐政》
汪士信,《乾隆时期徽商在两淮盐业经营中应得、实得利润与流向试析》
张子建:
陈支平,〈清初赋役财政制度的演变〉
王业键,〈清雍正时期(1723-1735)的财政改革〉
刘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
徐冠勉:
陈国栋,〈鸦片战争以前清朝政府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
林仁川,〈明代海关管理制度的演变〉
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
余嘉浩:
夫马进,〈明清时代的讼师与诉讼制度〉
邓克腾:
何炳棣,〈扬州盐商:十八世纪中国商业资本的研究〉
汪士信,〈乾隆时期徽商在两淮盐业经营中应得、实得利润与流向试析〉
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页1-76。
李敏:
高浣月,《清代刑名幕友研究》
夫马进,《明清时代的讼师与诉讼制度》
邱澎生,《以法为名:明清讼师与幕友对法律秩序的冲击》
毕云:
王国斌(Roy Bin Wong),《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
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页7-87。
徐泓,〈明初的人口移徙政策〉
陈立衡:
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
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
陈桦,《清代户口统计制度的演变》
蒋宏达:
梁方仲,“明代粮长制度”
王毓铨,“明朝徭役审编与土地”
唐文基,“明中叶东南地区徭役制度的变革”
浦玉洁:
王国斌,《转变中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页84-135。
王业键,Land Taxation in Imperial China,1750-1911,pp.20-66.
范金民,〈江南重负原因的探讨〉
梁镇海:
夫马进,〈明清时代的讼师与诉讼制度〉
夫马进,〈讼师秘本の世界〉
邱澎生,〈以法为名:明清讼师与幕友对法律秩序的冲击〉
黄露:
梁方仲,〈一条鞭法〉
梁方仲,《明代糧长制度》,页29-53
梁方仲,〈論明代里甲法和均徭法的关系〉
劉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論〉
石颖:
王业键,《清雍正时期的财政改革》
陈支平,《清初赋役财政制度的演变》
庄吉发,《清世宗与覆议制度的改革》
曾小萍,《州县官的银两:18世纪中国的合理化财政改革》
刘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
任建敏:
王国斌,《转变中的中国——歷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页84-135。
Ping-ti Ho(何炳棣), 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中译《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1368-1958》
陈桦,〈清代户口统计制度的演变〉
卢伟基:
梁方仲,〈一条鞭法〉
刘志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
「物」(thing)的理論:由《禮物》与「实质論、形式論」争辩谈起
更新於22:40,01/0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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