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威
HK$324,209
優配研究金
(2021/2022)
本研究是通過調查廣州府內的民間契約,分析清朝對擁有、出售和租賃房屋的種種政策,以及相關方面的民間習慣。研究將建基於兩個假設。第一,在清朝,城市房屋與鄉村房屋,是在不同的政策下運作;其次,在傳統習慣上,民間對於城市房屋,也如鄉村土地一樣存在著雙重的所有權。也即是說,一個獲得永久租賃權的房客,可自由地將房子轉租給第三者。
作為前期的研究,筆者已著手搜集了廣州府內至少兩個家族的文書檔案(地契、書信、族譜等等),而本研究項目,將有助擴大搜集範圍,同時進行深入分析和出版。筆者希望透過這個研究,不單加深學術界對傳統房屋政策的了解,同時也為仍然使用大清律例去處理新界土地財產紛爭的本地司法系統提供背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