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修課程要求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日本研究 [a]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日本研究[b]
共: 90 學分
註:
1. HIST 2000 及以上程度及有 # 的科目將會計入主修科目之平均積點,並用以釐定學位等級。
[a] 學生如在入學前已具有日語知識可豁免修讀JASP1470, 1480, 2470及2480。學生應尋求日本研究學系建議,根據下列情況修讀代替科目:
[i] 學生如在入學時具備日語能力試(N2)資格,可從選修科目中修讀16學分之代替科目,其中至少12學分需選自3000或4000程度的語言科目,以代替該4科。
[ii] 學生如在入學時具備日語能力試(N1)資格,可從選修科目中修讀16學分之代替科目,其中至少9學分需選自4000程度的語言科目,以代替該4科。
[iii] 以日文為母語的學生需從選修科目中修讀16學分之代替科目,並可選擇修讀或不修讀語言科目,以代替該4科。如學生選擇修讀語言科目,只可修讀4000程度的語言科目,並需得到相關科目老師批准。
[b] 如獲得日本研究學系之批准,以日文為母語的學生可豁免修讀一科JASP 4000 程度的日語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