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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5505A 香港史特別專題: 香港土地制度與習慣
(只適用於文學碩士課程學生)

2019-2020年度 第二學期

時間星期五 6:30pm-8:15pm

地點康本國際學術園405室

語言粵語

課程講師 張瑞威 ((852) 3943 7115 / swcheung@cuhk.edu.hk)

課程簡介

要理解一個地方社會,必須從土地法律開始。香港的土地法律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是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普通法;二是新界(廣義的新界,包括新九龍)的大清律例。而到了1972年實施丁屋政策後,所謂“新界”,又多指不包括新九龍的地區。這個課程,從清朝開始,直接今天,探討香港(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不同時期的土地法律,以及如何影響香港居民的生活。課程將以英國殖民地檔案以及《大清律例》作為基本參考材料,配以相關研究論著,以及幾宗香港法院的官司判詞。

 

學習目標:

  1. 清朝的田土制度
  2. 華南地方的鄉村社會
  3. 今天新界由土地法律而出現的社會面貌

 

學員基本要求:

  1. 具聽、說廣東話的能力
  2. 閱讀中文古文,英國殖民地檔案的能力
  3. 能出席星期六進行的考察活動
課程大綱

第一講:土地佔有的早期方式

第二講:新安縣的出現與稅收運作

第三講:香港島成了英國“皇室土地”

第四講:北京條約下的九龍半島問題,紅契與白契

第五講:暫居牌照(Squatters’ Licence)和999年土地租約

第六講:駱克報告中的新界管治問題

第七講:三角測量和集體官契

第八講:托倫斯登記制度(Torrens System)的嘗試

第九講:新界條例下的祖堂

第十講:新界婦女財產擁有和繼承權的問題

第十一講:1972年丁屋政策的登場

第十二講:官司A — 1984年葉氏與葉氏之間,關於皇后大道三片土地的業權

第十三講:官司B — 1992年陶氏與香港政府之間,關於屯門青雲觀土地業權

課程評核及作業

各種學習(課堂、導修、考察)的參與與表現:20%

學期論文:80%

導修

導修一次,教授論文寫作。

其他

考察活動

兩次,星期六舉行,學員必須出席。

學術著作誠信

請注意大學有關學術著作誠信的政策和規則,及適用於犯規事例的紀律指引和程序。詳情可瀏覽網址:http://www.cuhk.edu.hk/policy/academichonesty/

學生遞交作業時,必須連同已簽署的聲明一併提交,表示他們知道有關政策、規則、指引及程序。

  • 如屬小組習作,則所有組員均須簽署聲明;所有組員(不論有否簽署聲明及不論有否直接或間接撰寫有問題的內容)均須負上集體責任及受到懲處。
  • 如作業以電腦製作、內容以文字為主,並經由大學「維誠」系統 (VeriGuide) 提交者,學生將作業的電子檔案上載到系統後,便會獲得收據,收據上已列明有關聲明。

未有夾附簽署妥當的聲明的作業,老師將不予批閱。

學生只須提交作業的最終版本。

學生將作業或作業的一部份用於超過一個用途(例如:同時符合兩科的要求)而沒有作出聲明會被視為未有聲明重覆使用作業。學生重覆使用其著作的措辭或某一、二句句子很常見,並可以接受,惟重覆使用全部內容則構成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須先獲得相關老師同意方可提交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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