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
無多元不成一統,無地方不成中央;同樣,無朝廷不成民間,無官府不成百姓。在中國歷史上,國家和社會怎樣互動?國家締造和社會建立這兩個過程如何互相影響?徽州這個地方,從什麽時候開始、以什麽方式服從「王化」?之後,徽州地區的國家社會關係又如何改變?為何會發生這些改變?地方的各個社會集團,如何挪用王朝的合法性資源?王朝的典章制度,又如何模塑地方的面目?本課程利用徽州豐富的地方文獻(方志、譜牒、契約、筆記)一一予以解答。
(1) 2019.09.03_第一課:徽州歷史地理
* 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內的徽州地區歷代政區變化
* 姚思廉﹐《陳書》(北京:中華書局)﹐卷10〈程靈洗傳〉﹐頁171-176。
* 李延壽﹐《南史》﹐卷67﹐〈程靈洗傳〉﹐頁1632-1634。
* 劉煦,《舊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1〈高祖本紀〉,頁3;卷56〈杜伏威傳〉,頁2266-72。
* 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北京:中華書局,1975),卷92〈杜伏威傳〉,頁3799-3802。
* 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54〈方臘之亂〉﹐載中華書局編輯部編﹐《歷代紀事本末》(北京﹕中華書局﹐1997)﹐頁555-557。
* 丁廷楗修、趙吉士纂,《徽州府志》,康熙38(1699)刊,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237號》(臺北:成文出版社,1975),卷首。
(2) 2019.09.10_第二課:徽州前史
* 徽州歷史上第一部徽州府志:羅願《新安志》
* 版本問題:臺灣成文出版社中國方志叢刊的《新安志》,與中華書局《宋元方志叢刊》中的《新安志》,原來是不一樣的。
* 思考練習:請同學根據黃以祚、吳瞻泰的跋,李宗煝的序,掌握《新安志》版本的流變。
* 羅願撰,蕭建新、楊國宜校著,徐力審訂,《《新安志》整理與研究》(合肥:黃山書社,2008)。
* 看《新安志》,思考以下問題:怎麼記載方臘之亂?有何神明?有何廟宇【卷一祠廟和各縣內的寺廟、道觀、僧寺等】?有何著名姓氏、家族【或後來顯赫的人物】?賦役制度是怎樣的(戶口、官府衙門)【卷二】?性別問題?科舉問題?
(3) 2019.09.17_第三課:明清賦役制度
* 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乾隆四年[1739]刊,北京:中華書局,1974排印),卷77〈食貨志一·田制〉,頁1881-82
* 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乾隆四年[1739]刊,北京:中華書局,1974排印),卷77〈食貨志二·賦役〉,頁1898-99
* 明洪武四年(1371)徽州府祁門縣汪寄佛戶帖,藏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轉引自欒成顯,《明代黃冊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圖版一
* 永樂至宣德間徽州府祁門縣李務本戶黃冊抄底之一頁﹐藏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轉引自欒成顯﹐《明代黃冊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圖版二
* 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的賦役黃冊制度,載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校勘,《明實錄‧太祖實錄》(台北: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1984據中央研究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民國五十一年本縮編),卷135,頁4a-4b,總頁2143-2144
* 張廷玉等奉敕修,《明史》(乾隆四年[1739]刊,北京:中華書局,1974排印) 卷77〈食貨志一.戶口〉,頁1878-1879
* 梁方仲,〈一條鞭法〉,原載《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集刊》年第4卷第1期(1936),收入《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頁38-41
* 先讀1699年康熙徽州府志有關賦役制度部份
* 再讀1566年嘉靖徽州府志有關賦役制度部份
* 再讀1502年弘治徽州府志有關賦役制度部份
* 再讀1468年成化休寧志有關賦役制度部份
* 思考賦役由徵取實物及勞役過渡到徵收白銀這個過程,留意所謂「肥豬指數」。
* 試利用1609年萬曆歙志有關「三十六都二坊隅」自封投櫃的描述,畫一示意圖。
(4) 2019.09.24_第四課:宗族
* 個案一:誰的祖宗﹖誰的墓地﹖明清徽州歙縣程元譚墓地糾紛。參考卜永堅,〈明清徽州程元譚墓地的糾紛:以《新安程氏家乘》為中心〉,《徽學》,第6卷(2008),頁82-97
* 個案二:婺源縣沱川的余氏與葛胡二氏。參考卜永堅,〈從「葬寔僕真」到「一體開豁」—以徽州婺源余姓《欽定例案》為中心〉,載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編,《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第四輯(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12月),頁287-309
* 個案三:卜永堅,〈《元明清時期婺源縣朱熹崇拜的建構—以《婺源闕里朱氏宗譜》為中心〉,《徽學》,第7卷(2011年12月),頁101-114
* 毛澤東,1959,〈到韶山〉
* 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調查報告〉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4643964.html
* 楊東曉,〈鬥地主—中國地主的生與死〉,新歷史合作社編,《我們的歷史》第四期,載《共識網》,轉載自香港中文大學中國研究服務中心「民間歷史」網站http://mjlsh.usc.cuhk.edu.hk/Book.aspx?cid=4&tid=1649,下載日期2013年11月7日
* 葉顯恩,《明清徽州農村社會與佃僕制》(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頁284-6。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6731278.html
* 謝國楨,〈明季奴變考〉,載氏著,《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原刊於1934年,北京:中華書局,1982排印),頁209-236。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9284068.html
* 馬克思理論《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有關「流氓無產者」的描述
*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硏究所收藏整理,《徽州千年契約文書·清、民國編》(石家莊市:花山文藝出版社,1991?),第11冊,彩色插圖〈府儒學票〉。
2019.10.01 國慶節,不用上課
(5) 2019.10.08_第五課:政府、科舉
* 1609年萬曆歙志和1699年康熙徽州府志對於程玠的描述
* 1609年萬曆歙志有關風俗的描述
* 1566年嘉靖徽州府志有關風俗的描述
* 1566年嘉靖徽州府志和1699年康熙徽州府志有關徽州府城、歙縣縣城的地圖
* 1690年康熙歙縣志的地圖最好:靳治荊、吳苑纂修,《歙縣志》,康熙29年(1690)刊,藏上海圖書館,線普410071-78
* 1699年康熙徽州府志有關明代徽州府政府組織結構的描述
【有待補充】
(6) 2019.10.15_第六課:市場與社會
* 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明崇禎5年(1632)尚友堂刻本,卷1〈進香客莽看金剛經 出獄僧巧完法會分〉,頁4a-5a,收入《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集部第1787册。
* 王汝潤(1793-1868),《馥芬居日記》,道光7年(1827)序,載上海人民出版社編,《淸代日記匯抄》(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頁184-185。
(7) 2019.10.22_第七課:徽州商人
* 卜永堅,〈鹽商‧鹽官‧宗族—以黟縣弘村汪氏宗族為中心〉,《徽學》,第4卷(2006),頁113-122
* 汪純粹纂修,《弘村汪氏家譜》,26卷,乾隆13年(1748)刻本,藏上海圖書館,編號:長267654-69
* 《平陽汪氏九十一世支譜》,同治6年(1867)刻本,藏上海圖書館,圖書編號:徐匯
(8) 2019.10.29_第八課:學期論文工作坊一
(9) 2019.11.05_第九課:學期論文工作坊二
(10) 2019.11.12_第十課:學期論文工作坊三
(11) 2019.11.19_第十一課:學期論文工作坊四
(12) 2019.11.26_第十二課:學期論文工作坊五
導修(出席率及口頭報告表現):10分
學期論文:90分
*題目:明清時期徽州的社會與國家:以詹元相《畏齋日記》為中心
*字數要求:不得少於一萬字,注釋計算在內,參考書目不計算在內,須符合學術論文之基本格式。字數不達標,必定扣分,但不意味著字數越多分數必然越高。
*遞交方式:不必遞交列印本,將word檔上載維誠系統,將維誠證書電郵予助教。
*遞交日期: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23時59分59秒之前,每逾期一天,論文成績減20分,如是類推。
*本課程嚴格執行學術誠信制度,一經查出論文剽竊,除本課程成績零分之外,還將交由文學院展開紀律聆訊,並有可能在成績表內留下紀錄。
*本課程導修組凡2組,每組以25人為限:
*每位同學須出席6次導修課,上課地點及日期時間為:
A組 梁銶琚樓101室(KKB101)
1: 20190917 Tue 1430-1615
2: 20190924 Tue 1430-1615
3: 20191008 Tue 1430-1615
4: 20191015 Tue 1430-1615
5: 20191022 Tue 1430-1615
6: 20191029 Tue 1430-1615
B組 李兆基樓301室(LSK301)
1: 20190917 Tue 1630-1815
2: 20190924 Tue 1630-1815
3: 20191008 Tue 1630-1815
4: 20191015 Tue 1630-1815
5: 20191022 Tue 1630-1815
6: 20191029 Tue 1630-1815
*每次導修課,安排大約4名同學報告,每名同學根據指定史料做大約10-15分鐘的口頭報告。
*導修所指定的史料,也就是學期論文題目之關鍵史料:詹元相,《畏齋日記》,載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清史研究室編,《清史資料》第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184-274。
*具體而言,哪位同學何日報告哪幾頁,開學後公佈。
請注意大學有關學術著作誠信的政策和規則,及適用於犯規事例的紀律指引和程序。詳情可瀏覽網址:http://www.cuhk.edu.hk/policy/academichonesty/。
學生遞交作業時,必須連同已簽署的聲明一併提交,表示他們知道有關政策、規則、指引及程序。
未有夾附簽署妥當的聲明的作業,老師將不予批閱。
學生只須提交作業的最終版本。
學生將作業或作業的一部份用於超過一個用途(例如:同時符合兩科的要求)而沒有作出聲明會被視為未有聲明重覆使用作業。學生重覆使用其著作的措辭或某一、二句句子很常見,並可以接受,惟重覆使用全部內容則構成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須先獲得相關老師同意方可提交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