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
共: 18 學分
註:
1. 本副修課程不適用於歷史主修生、歷史及英文雙主修生、歷史及日本研究雙主修生、英文及歷史雙主修生及日本研究及歷史雙主修生。
2. 學生分別用作符合其主修課程及其他副修課程之要求的科目,不多於9 學分亦可用作符合本副修課程的科目要求。
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
共: 18 學分
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
共: 18 學分
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
共: 18 學分
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a]
共: 18 學分
註:
[a] 學生可選修歷史學部開設的HIST5000程度科目(HIST5011及5553除外)以符合歷史副修課程的要求。
副修課程要求
四科HIST科目, HIST1001及1002除外,其中至少兩科須為3000或以上程度之科目[a]
共: 18 學分
註:
[a] 學生可選修歷史學部開設的HIST5000程度科目(HIST5011及5553除外)以符合歷史副修課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