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修課程要求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英文[a]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英文[a]
共: 90 學分
註:
1. HIST 2000 及以上程度及有 # 的科目將會計入主修科目之平均積點,並用以釐定學位等級。
[a] 已修畢ENGE1310, 1320 及 3100之學生將可獲豁免修讀大學英文課程,包括ELTU1001, 2011及 3011(共8學分)。
如豁免修讀某科目的申請獲認可,學生只獲豁免該科目而不是有關學分,故學生仍須修讀其他科目以符合學分的要求。
主修課程要求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英文[a]
第一主修:歷史
第二主修:英文[a]
共: 90 學分
註:
1. HIST 2000 及以上程度及有 # 的科目將會計入主修科目之平均積點,並用以釐定學位等級。
[a] 已修畢ENGE1310, 1320 及 3100之學生將可獲豁免修讀大學英文課程,包括ELTU1001, 2011及 3011(共8學分)。
如豁免修讀某科目的申請獲認可,學生只獲豁免該科目而不是有關學分,故學生仍須修讀其他科目以符合學分的要求。